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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爆燃事故初步原因发布!

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

2021年1月12日17时06分左右,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顺丁装置回收单元丁二烯中间罐突发爆燃,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过有关部门的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可能是:丁二烯中间罐内丁二烯发生反应形成过氧化物并集聚,罐内过氧化物分解引发丁二烯聚合反应加剧,放出大量热量,导致压力急剧升高,超过储罐的最高工作压力,超压致设备破裂,丁二烯漏出,产生爆燃。

事故发生后,省安委会办公室出台《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21〕3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冬季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重点检查以下8个内容:

1.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是否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投入使用。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投入使用,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

2. 对可能存在的泄漏风险是否进行辨识评估,辨识出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落实具体防范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超限报警等功能。涉及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3. 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是否及时处置,并有处置记录;重大工艺、设备变更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并履行变更管理程序。

4. 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是否对重要设备、排凝设施、保温伴热管线开展防冻防凝检查;蒸汽疏水器工况是否正常;易冻凝物料罐顶呼吸阀保温伴热设施是否正常有效。

5. 是否编制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演练。

6. 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开始前,是否辨识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条件、落实控制措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履行许可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专人监护。

7.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助燃物料出现严重泄漏,承压设备长时间处于异常状态,安全设施或自动化控制系统长期处于故障,工艺运行长期处于异常工况等情况,是否采取立即停产或停止设备设施使用措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

8.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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