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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万 江苏开出非法经营(存储)危化品最大罚单

发布时间:2021-02-26浏览:

近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企业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案,并行政处罚345万元。据悉,这也是迄今为止江苏非法经营(储存)危化品案件中开出的最高罚单。
 
大数据赋能
 
“这件案子是通过大数据排查出来的。”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非法违法行为虽然藏得深,但大数据依然能挖出“蛛丝马迹”。
 
在应用南京应急管理“181”信息化系统开展风险普查辨识建档工作过程中,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注意到部分危化企业存在使用桶装危化品的痕迹,但本市并没有满足该类桶装危化品分装条件的场所;同时,通过比对危化品运输车轨迹等数据进一步分析出重点嫌疑单位位置。
 
铁脚板查证
 
市应急管理局筛查近千组危化品交通运输单据,会同交通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圈出可疑区域,联合公安部门对重点嫌疑单位南京某制胶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345万 江苏开出非法经营(存储)危化品最大罚单
 
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无立项、规划、“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一座油品库房,库房地下埋设地下储罐12个,储存石油醚、正庚烷等危化品94.49吨,储存数量巨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违法分装销售石油醚、正庚烷等危险化学品共计767.83吨。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当场扣押涉嫌违法经营相关资料,并立案调查。目前,正组织拆除企业非法埋设的储罐。
 
从重从严打击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多次就本案与公检法部门进行会商,积极推进行刑衔接。最终,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345万元的行政处罚。
 
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挖出其上下游涉及非法储存经营企业共计28家,处罚金额总额达500余万元。
 
类似的违法行为今后可能面临刑责。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刑法》修正案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其第一百三十四条,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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