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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报!广东“4·3”爆炸事故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

2022 年 4 月 3 日上午 11 时 11 分 54 秒,位于清远市的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熔铸车间 9 号深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4人死亡、1 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判断,事故原因是:

一是现场工人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监护人员擅自脱岗。11 时 9 分 50 秒时擅自脱岗,9 号井铸造现场长达 2 分 4 秒无人监护,模盘右端其中一个结晶器铸穿导致铝液泄漏长达 1 分 32 秒没有被发现,也没有及时处置。大量高温铝水流入铸造深井,造成铸造深井的冷却水瞬间气化产生爆炸,爆炸再次引起邻近的铝加工铸造深井爆炸。

二是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固定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式锁紧装置;深井铸造结晶器等水冷元件的冷却水系统仅配置报警装置,没有配置紧急切断联锁装置,不符合国家“铝七条”要求,并且报警设置存在缺陷,事故发生时没有报警。

三是企业的高管、现场设备主管和工艺主管对国家“铝七条”一问三不知,安全生产管理十分混乱。

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当前又正值汛期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关键期,有力有效稳控安全生产形势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地、各企业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始终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研判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重点企业安全风险,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真正把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落到实处,真正把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个人,该上的设备要上,该有的措施要有,该停的装置要停,坚决守牢守稳安全生产基本盘。

二、举一反三,启动“一盘棋”应急响应。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共 150 家,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韶关、江门、湛江、肇庆、清远、东莞、中山、云浮等11 个市,其中佛山市最多,达 80 家。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对照国家“铝七条”和本通报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深井铸造结晶器等水冷元件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铝水紧急排放口和紧急切断阀联动;固定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式锁紧装置;固定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传感器、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紧急排放口的自动切断阀实现联锁等问题,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要求闭环销号。自查情况要在 4 月 11 日前书面向当地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现场抽查,对存在国家“铝七条”问题且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严格依法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取缔关闭。请各相关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于 4 月 20 日前将相关工作书面报省应急管理厅。

三、夯实内功,加强培训警示教育。

各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的领导班子要立即组织认真学习国家“铝七条”,要把国家“铝七条”要求张贴在企业、厂区最醒目的位置,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要每月给全体员工至少讲授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要组织全体员工反复学习国家“铝七条”、安全生产“一线三排”等措施要求,观看剖析省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围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杜绝“三违”等专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记录。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在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执法检查时,要将国家“铝七条”作为重点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切实让企业员工对国家“铝七条”要求入心入脑,主动地学、主动地查、经常地查,确保安全生产。

四、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清远市要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要针对近年来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迅速召开会议,专题分析事故原因和暴露问题,研判安全生产形势,以痛定思痛、亡羊补牢、自我革命的态度,采取有针对性的硬核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水平,坚决杜绝安全执法“宽松软”,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请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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